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居安思危意识,让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及控制系统的性能状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3分,组织全市(含9个县)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防空警报鸣放种类和时间:
1.10:00发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2.10:20发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3.10:40发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4.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