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代廷伟 牛云强 通讯员 黄 佩
连续十年被评为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连续七年被评为法治建设优秀省辖市,全市法院调解率位居全省第四,市公安局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14次贺电表扬,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一项项亮眼的数据,一个个非凡的成就,深深烙印着全市政法机关2024年的奋斗历程。
时间镌刻崭新年轮,岁月书写时代华章。这一年,全市政法机关维护政治安全更加有力,平安建设根基更加牢固,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政法队伍更加过硬,全面护航驻马店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领 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千古兴业,关键在人。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是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2024年,全市政法机关以党建为引领,淬火砺剑、凝心铸魂,全面培养政法人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以过硬队伍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成立工作专班,举办专题读书班,围绕党的“六项纪律”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市政法单位一把手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廉洁履职意识。抓好政治督察,修订《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实施办法(试行)》《全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办法(试行)》,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抓好全员培训,制定《全市政法干警五年培训规划》,举办政法大讲堂4期,市政法单位一把手授课,3200多人次参加。抓好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抓好激励优抚,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全市政法系统受市级以上表彰个人318人、集体198个。
维护安定 从严打击违法犯罪
平安,是改革发展的基石,是人民群众福祉所系。2024年,全市政法机关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豫筑平安”行动、“冬季行动”为抓手,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全市刑事立案数、电诈案件、传统盗抢案件同比下降 29.8%、21.7%、33.8%。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掉涉黑恶团伙14个。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警源访源诉源“三源”共治、警调访调诉调“三调”对接,在全市开展社会矛盾深度摸排化解工作,排查矛盾纠纷16085起,化解15184起,化解率94.39%。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强化阵地建设,推动31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换届调整,新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66个,人民调解室33个,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服务大局 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建设法治驻马店的重点和关键。
2024年,全市政法机关统筹政法力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制订《政法领域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措施和重点任务,牵头的企业权益保护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60件,清理不良债务2.4亿元;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01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3件;市公安局全力化解金融风险,侦破经侦案件109件、追赃挽损60.8亿元,配合开展不良资产集中收盘行动、追赃挽损59亿元。
2024年,全市政法系统制定40条便民利民举措,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每周六常态化集中执行”等活动230多次,执结涉企、涉民生案件9505件,执行到位金额7.08亿元。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涉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案件589件751人,起诉704件93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1件、司法救助案件84件。
司法为民 切实加强法治建设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政法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科学立法,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章制定计划》《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驻马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出台了《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转办问题线索286条。坚持公正司法,市委政法委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针对省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单位主责、检察机关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聚焦挂案、执行、监督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积极推动全市政法单位落实63项整改措施。坚持全民守法,深入推动“八五”普法,在全市205个乡镇2896个村(社区)建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开展“宪法十进”主题活动200多场次、民法典宣传1500多场次。
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启新程。2025年,全市政法机关将聚焦“四高四争先”,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稳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为加快现代化驻马店建设贡献政法力量。